2002年1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江西省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到南昌市洪城大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一举查获假冒伪劣系列酒1469箱,标值约45万元人民币。
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标识为“参茸肾宝”、“长寿长乐酒”、“国公酒”、“海马三鞭酒”、“补血壮骨酒”、“宫庭养身酒”等造酒原料与品名不符,擅自夸大功效的假冒伪劣保健酒1000余箱,标值约40万元人民币。在D区六顶天副食品批发部及其仓库内,现场查获包装一面标识为“北京新京酒厂”,而另一面又标识为“湖北崇阳县酿酒厂”的“北京二锅头”300余箱,以及标识为“通化市鹿宝葡萄酒厂监制”的假冒“中国红甜葡萄酒”69箱。在另一经销处,现场查获均未标明是否含防腐剂的“云妙”桂花酒及标识为“通化长白山公司”生产的野生原汁“葡萄酒”100箱。(黄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