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经贸部发布通知,就对美蜂蜜出口有关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通知称《中美蜂蜜反倾销中止协议》到期后,美国再次对我蜂蜜出口进得了反倾销起诉,并于2001年5月7日公布了初裁结果(税率为:内蒙古自治区土畜产进出口公司44%,昆山市对外贸易公司37.51%,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22.05%,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限公司39.76%,上海东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9.76%,安徽省土产进出口公司39.76%,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39.76%,其他公司183.8%)。
为适应美国蜂蜜市场情况,便于企业经营,自8月21日起有关部门已取消对美蜂蜜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实行配额有偿使用。配额有偿使用资格范围为参加反倾销应诉的企业。配额有偿使用价格为2000/2001年协议招标中标平均价。配额及可证申领办法按照《关于2001年度对大蒜等出口商品实行配额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2000]外经营管招函第37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