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我国共出口猪、牛、禽肉及水产品83.3万吨,货值12. 79亿美元。目前,我国肉类及水产品已出口到美国、欧盟等40个国家和地区。
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各级质检部门从源头抓起,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宰杀动物的来源和健康状况,决不允许将没有经过产地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动物用于屠宰加工出口。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还认真执行出口加工厂派驻兽医制度,保证了所有出口肉类产品都在驻厂兽医的监督之下生产加工。同时,质检部门还在加工厂推行以GMP、SSOP和HACCP为基础的卫生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对企业的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卫生质量控制的指标和监督管理,并做到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文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