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近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委、粮食局(厅)等有关单位立即停止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以保持粮食在流通领域的平衡态势。
通知要求,各地方单位根据当前出现的新情况,立即停止陈化粮的销售工作,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各地要对已经销售处理的陈化粮进行认真清查核实,实行专账、专表管理,单独反映陈化粮的动态情况,重点核实按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已销售处理的陈化粮品种、数量以及价差亏损等情况,并于2000年10月15日前上报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知还指出,对今后陈化粮的销售处理工作,将由国家统一考虑,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据了解,由于近5年我国粮食持续丰收,库存较大,虽然今年部分地区出现旱情,可能导致粮食减产,但粮食总量一直供过于求,致使某些地区粮食存放时间过长,质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家为保持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即使去年和今年政府控制了陈化粮投放市场的数量,使之均匀上市,并采取公开拍卖、质量鉴定等举措,但某些地区依旧存在粮价过低的现象,如果现在再大量出售陈化粮,就会造成对粮食市场的冲击。这次通知的出台,对保证粮食资金回笼、粮食顺价销售、防止陈化粮冲击好粮市场等方面,会起到积极有效的保护作用。徐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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