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4-11
【生效日期】 2016-04-30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jzj.gov.cn/art/2016/4/11/art_7103_507285.html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标准化专项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3号令)、《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江苏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09〕11号)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