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2-30
【生效日期】 2017-12-30
【效 力】
【备 注】 http://zhengce.beijing.gov.cn/library/192/34/738532/1426760/index.html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