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山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晋农质监发〔2017〕14号
【发布日期】 2017-12-04
【生效日期】 2018-01-01
【效 力】
【备 注】
http://xxgk.sxnyt.gov.cn/auto1235/auto1251/201712/t20171218_468536.html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