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30
【效 力】:2017-09-20结束
【备 注】:http://www.cdfda.gov.cn/zwgk/tzgg/9374.html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监管效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药总局20号令),统一规范本市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类案件处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类案件处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17年9月20日之前,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余小龙;联系电话:028-61882945;传真:028-85988459;邮箱:16545488@qq.com。
附件: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类案件处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