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农牧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式餐馆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联合制定了《青海省家庭式餐馆(私房菜)专项整治方案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林业厅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