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内政办字〔2017〕136号
【发布日期】 2017-06-3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mg.gov.cn/xxgkml/zzqzf/gkml/201707/t20170711_623210.html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