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17〕41号
【发布日期】 2017-05-0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