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桂食药办食生函〔2017〕4号
【发布日期】:2017-05-08
【备 注】: http://www.gxfda.gov.cn/gxfdanet/zhengqiuyijian/28281.jhtml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各处室(中心),稽查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制度,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20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电子邮件:spsc@gxfda.gov.cn,联系人及电话:黄文新,0771-5703072。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