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沈政发〔2017〕31号
【发布日期】 2017-06-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enyang.gov.cn/zwgk/system/2017/06/28/010186547.shtml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四化同步”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通过建园区育龙头,重质量树品牌,抓服务创环境,夯实了产业基础,延伸了产业链条,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