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6-16
【效 力】:2017-06-25结束
【备 注】:http://yj.nanning.gov.cn/zwxx/201706/t20170616_750062.html
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含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共同组织起草了《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6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特快专递)将意见寄至: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邮编530021),并在信封上注明“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nsspltk@163.com。
三、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771-5631062。
附件: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征求意见稿)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