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农村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升级需求,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