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2017〕86号
【发布日期】 2017-05-02
【生效日期】 2017-05-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zh/u1ai52131.html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检验工作,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抽检质量和效率,局办公室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并经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