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61号
【发布日期】 2017-03-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x.gov.cn/gk/zcgwj/nzb/145504.htm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