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食药监食餐〔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4-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da.gov.cn/bjfda/gzdt14/tzgg/tz/401801/index.html
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分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建设局,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所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