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食药监法发〔2017〕14号
【发布日期】 2017-02-0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lnfda.gov.cn/CL1504/41550.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1月11日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