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17〕44号
【发布日期】 2017-03-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urumqi.gov.cn/gk/zfwj/wzb/2017n/310502.htm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