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淮食药监办〔2017〕21号
【发布日期】 2017-03-1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ahhnda.gov.cn/new/gzdt_tzgg/2017/03/22/3851.htm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 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