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根据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国家粮食局研究制定了《2017年粮食流通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将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和《要点》的情况,于今年年中、年底两次上报国家粮食局,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国家粮食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