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湖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鄂农发〔2016〕26号
【发布日期】 2016-12-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bagri.gov.cn/hzgw/200000968.htm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办):
为规范高毒农药应急储备采购、管理和使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函〔2016〕57号)要求,现将《湖北省省级高毒农药应急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