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肉牛产业化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肉牛产业化资金导向作用,促进肉牛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丰都县财政局采用“四强化”落实肉牛产业资金监管。
一是强化补贴力度。肉牛专项资金支持养殖加工企业、良种繁育场(站),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40%;支持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60%;支持公益性项目补助比例按实际情况确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比例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二是强化补贴方式。专项资金补助采取集中报账、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兑现。符合县政府奖励扶持办法,以养殖农户为受益主体的普惠项目,其补助资金采取直补方式兑现;其它项目补助资金采取“按进度拨款”和“集中报账”方式。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肉牛专项资金的整合、分配和使用遵循“统筹兼顾、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的原则,做到专项资金申报、审批、使用规范统一;其申报和下达按《关于加快建设中国肉牛之都的实施意见》、《丰都县肉牛产业化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