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报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六)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贯彻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十)指导各县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综合大楼(市气象局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