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点击网站首页中部“服务大厅”的“立法意见网上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中山路1号一号楼西侧三楼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制处(邮政编码:2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zbxzfzc@126.com。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
一、征求意见稿确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界定是否科学、适当,如何调整、完善。
二、对利用互联网经营食品,如何监管;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应当遵守哪些行为规范。
三、对农村自办宴席是否需要政府监管,如何监管。
四、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事前许可方式管理,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哪个更科学、适当、合法。
五、对配送餐饮服务,包括配送工具、包装,如何规范。
附件: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及依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