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费分配原则
项目组实行科研经费分配与科研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各项目组设实验启动经费,由各项目组提出实验室审核。在项目执行半年后根据项目组完成情况由实验室统一考核,若项目完成较好、经费使用合理,实验室将给予下一步资助。
2、
发表论文要求和程序
1)论文数量要求
见《学校对发表论文的要求》
2)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道德,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严禁伪造论文。此类情况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以通报批评、警告、扣发工资、开除学籍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3)实验室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对待实验和实验数据,严格按照实验室实验记录规范做记录,严禁为发表文章而伪造实验结果。此类情况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以通报批评、警告、扣发工资、开除学籍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4)实验室人员在发表文章时应署实验室的名称。
5)实验室人员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已被录用论文的最终稿打印件和电子版文件交办公室,以编入本年度实验室年报中,并由实验室决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6) 论著的作者及其排序应充分体现每位作者对论文工作的贡献。论文应注明论文工作的资助单位以及相应的项目编号。
7)实验室成员论文提交、修改程序:所有提交及修改返还论文必须著明版本号及日期,以便相互监督;对于论文初稿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论文审稿格式编排,否则一律不予审阅;初稿首先提交给组长审阅,在组长审阅修改后再提交给何老师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