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连军
7月14日晚,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但当记者设法多方求证时,涉事单位态度漠然:或推诿,或冷漠,或失语。(中国新闻网7月30日)
不得不承认,“酒文化”是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门,在数千年的华夏历史中得到了应有的传承。逢年过节要饮酒、朋友相聚要小酌,婚丧嫁娶也要略备薄酒。当然,公务接待中酒也成了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喝酒的多少和态度已成为表达感情、体现热情、拉近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致使一些干部长期在酒精的“考验”之下砥砺前行,同时也导致了个别干部沦为“酒文化”的“殉葬品”,英年早逝。
党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也相应的采取了禁酒令等相应措施来约束干部的相关行为,但同时个别地方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侥幸心理,视中央规定于不顾,用酒来体现“热情”,进而导致了类似来凤县地税局年轻干部陪酒猝死的悲剧。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干部因长期忠诚于类似陪酒的差事,自身也不同程度低出现了不健康的症状,此类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笔者认为,既然酒文化是我们需要传承的东西,那就有必要改变我们的态度,约束我们的行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发挥表率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无节制的陪酒或者酗酒,进一步遏止以酒为乐、依酒增情、唯酒办事的陈旧思想,还官场公务接待一个风清气正,把党的八项规定落实的更切合实际。
丧钟敲响,事实无法改变;警钟长鸣,后来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