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三)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
(六)负责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精药品、毒性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投诉、举报、咨询工作。
(十)指导县、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监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承担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和药学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沿革:
2002年3月,芜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以下垂直管理,负责全市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过程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004年11月,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以下垂直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全市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全过程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009年10月,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
直属单位:
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含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所)
芜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
电 话:0553-3852756 传真:0553-3878030
地 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5号 邮编:2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