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了解到,沂南县浩航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青岛市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针对沂南县浩航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10月29日下午,信网联系到了沂南县浩航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于被处罚一事,对方未过多进行解释,只是称自己的公司现在倒闭了,已经不生产了。
但是信网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到,沂南县浩航食品有限公司是2009年10月20日在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目前状态仍是在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