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3日讯(记者 张宏波)日前,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今年8月31日前,我省将完成现有农副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淀粉、石化工业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从9月1日起,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台账记录及定期提交执行报告制度。
环保部门表示,各相关企业应尽快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自查是否属于发证范围、环评手续是否齐全,属于发证范围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