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讯(通讯员 杨雯)6月15日,针对在端午节令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一批次不合格冰豆糕,渭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经销单位渭滨区彭香酥企业营销策划部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批号为20180422的 “鑫乐奇冰豆糕”,并负责召回已售出的该批次食品。
端午节前夕,渭滨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辖区粽子、绿豆糕等节令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粽子、绿豆糕16批次。其中渭滨区彭香酥企业营销策划部经销的由哈尔滨鑫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乐奇冰豆糕”检测不合格,该批次冰豆糕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经查,渭滨区彭香酥企业营销策划部于4月26日购进由哈尔滨鑫乐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乐奇冰豆糕” 15箱(4.5公斤∕箱),共67.5公斤,生产批号为20180422,检查当日尚有8.5公斤待售。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鑫乐奇冰豆糕”, 并对已售出的负责召回。
6月15日上午,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渭滨区彭香酥企业营销策划部对尚未售出的8.5公斤冰豆糕就地封存,在店外醒目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渭滨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相关程序,对该经营单位做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