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蜂产品、罐头、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速冻食品等10大类食品共计129批次,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不合格信息如下:
1、龙岩市新罗区华辰食品商行销售的厦门市源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1日生产的源之香飞鱼卵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福安新华店销售的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9日生产的享念海蛎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
3、建宁县百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厦门永圆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7日生产的墨鱼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
上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以下简称山梨酸及钾盐)是一种良好的食品防腐剂,为白色至微黄白色结晶性粉末;有特臭。山梨酸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烟草、农药、化妆品等行业,作为不饱和酸,也可用于树脂、香料和橡胶工业。但是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