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镇江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近日颁布,6月8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小作坊登记由一个部门(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将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并联审批,同时对食品小作坊各监管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证的变更延续补办和注销、行政审批的职能以及处罚与处分措施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截至4月底,镇江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646批次,合格643批次,合格率达99.5%,3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立案进入核查后处置阶段。 (艾 培 唐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