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2017年3月份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大众网记者注意到,2017年3月枣庄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共有24件食品案件、26件药品案件、3件医疗器械案件。
在2017年3月枣庄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中,涉及食品的案件有食品公司、商超、学校、医院和个人等,24件食品案件分别是:
山东嘉利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功夫凉皮(风味粉皮)案;
枣庄美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烘焙果味酱案;
滕州卢某、郭某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滕州张某(羊庄秀杰餐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滕州刘某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乌鳢案;
滕州市鸿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银耳案;
滕州市东方洪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案;
滕州玉华食品厂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枣庄市薛城区德信火锅食府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薛城店经营与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枣庄市客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山东省枣庄市第三十一中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枣庄市山亭区天成中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台儿庄区兴中路家乐佳超市、台儿庄区富都商店、台儿庄区食为天粮油文化路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市中区于某、梁某未经许可销售散装食品案;
市中区邹某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参茯散);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案;
枣庄市市中区永安养护院、永安镇中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