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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局印发2017年河南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2017/4/7 10:24:30 来源:食药监总局

  近日,河南省局印发《2017年河南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指出,2017年全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全面推进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全省食品流通环节不发生重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要点》共分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切实加强源头监管”、“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各类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狠抓工作落实”八个部分。  《要点》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既要严禁放宽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又要坚决杜绝擅自增加许可条件实施行政许可;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帮助申请人依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申报工作;要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省局食品流通处要强化全省开展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各地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省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推进全省食品流通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要点》还强调,要依法严厉查处食用农产品(11.090, -0.07, -0.63%)、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食品销售柜台、网络销售食品第三方平台、食品储存场所提供者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协议、未审核食品销售者是否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切实督促食用农产品、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食品销售柜台、网络销售食品第三方平台、食品储存场所提供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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