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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史上最全的粮食交易骗局

时间:2017/3/16 17:29:06 来源:粮达网

  每当农民朋友卖粮的时候,都希望辛辛苦苦种地收获的粮食卖个好价钱,但一到卖粮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不法粮贩昧着良心使用各种手段欺骗农民,给农民朋友的财产带来很大的损失,为了降低此类事件在我国广大农村的发生机率,下面给大家讲一下在卖粮时不法粮贩使用的各种骗术。

  1、提价收购,有一些不法粮贩在收粮时故意把粮价抬高,利用农民朋友卖粮心切的心里,诱导农民卖粮,这时您要注意了。这些粮贩子大多会使用已淘汰、不合格的大秤,在秤上做手脚,并一次称四五袋,这样一次能少几十公斤。

  2、混乱偷粮,很多不法粮贩上门收粮时常常是一伙人。提醒农民朋友要多加注意,这些黑心粮贩往往会分头行动,有的测定粮食水分含量,有的装口袋,有的忙着称粮食,还有的在一边岔话聊天,故意制造混乱的卖粮场面,让卖粮的农民朋友顾及不暇,他们则乘此机会将没过秤的粮食装进他们的车内。

  3、问题粮车、不法粮贩往往会在拉粮车底下加装暗格水箱,泡秤前装满水,泡完秤后趁卖粮的农民不注意的时候就在路上把水箱中的水放掉,还有不法粮贩在拉粮车大箱缝隙装沙子。在半路把沙子卸掉,导致农民朋友家的粮食重量变少,造成损失。

  提醒您卖粮时一定要在检查空车的时候上车仔细查看,然后开自己的车在后面跟着,防止路上放水、卸沙子,坚决不能做收粮人的小车先走。

  4、电子干扰,农民朋友卖粮时,要注意不法粮贩使用电子干扰器,干扰地秤坑害农民的现象,每年公安部门都曾查获多起此类案例,不法粮贩将微型电子干扰器藏匿于衣袖、衣兜内遥控电子秤的现象屡见不鲜,但很多农民朋友都不知情。造成农民朋友的财产损失。

  提醒您要在收粮的电子秤旁边再放一台电子秤,打开,放上一袋粮食,秤上显示斤数。秤显示的数是不动的。卖粮时,当您突然发现另一个电子秤的斤数变少了,说明您的电子秤被遥控了。因为不法粮贩在遥控过秤的时候,同时也会对另一台秤造成干扰。

  5、假钞购粮,一些不法粮贩用假钞收购玉米,一般都是先拿出真钞,然后趁农民朋友放松警惕时,再使用各种骗术,把农民朋友弄的头脑不清醒,最后以假钞充当真钞购粮。

  6、白条陷阱,很多不法粮贩在收粮的时候常常使用各种手段博得农民朋友的信任,先打白条欠着农民的卖粮款之后就一走了之,给农民朋友的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7、变相压价,一些不法粮贩在购粮时,利用农民朋友不会正确判断粮食实际含水量,故意抬高1-2个含水量,压价收购。

  案例一

  卖粮遇到电子秤干扰器,差点就被坑

  9月7日下午,周矶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电话投诉,称在周矶办事处赵台村四组有辆车牌为鄂N624**的白色普通货车正在挨家挨户收购黄豆和大米,在收购过程中怀疑存在短斤缺两行为,要求工商执法人员及时查处。据投诉人介绍,自己当天在该收购点过称的3袋大豆共称重为284斤,之后过秤又变成315斤,最后再称,结果又回到284斤,三次过秤中数字的来回波动,不禁让人心生疑虑。

  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往事发地点,发现村口确实有一辆车牌为鄂N624**的白色货车正在收购黄豆,表面上看该收购点一切正常,电子秤也并无蹊跷,可当执法人员打开电子秤表头的盖板检查时,竟发现电子秤里面暗藏玄机:原来该电子秤经过改装,里面的接收器由一块电路板和一根天线组成,商贩只要在过称前暗自操作手中的遥控器便可“称心如意(爱基,净值,资讯)”。经现场核查,该商贩别女士与杨某是一对外地母子,因为收购单价相对本地商贩偏高,村里附近的十几家农户都趋之若鹜。

  发现电子秤的秘密后,该所执法人员对两名商贩进行了详细的询问调查,面对安装遥控装置的事实,别女士老老实实地交出了遥控器,并对使用作弊电子秤短斤缺两收购粮食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条:“非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欺诈,遂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收购行为,没收计量器具,并依法偿还所有农户损失,现场赔付差价近6000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装车没盯到最后,粮食遭掺假

  2016年6月,华北玉米行情紧俏,江苏王先生急需三车玉米,通过微信群里发布的免费信息联系到了河北李先生,王先生去实地看货之后比较满意,谈拢了价钱便联系了车开始装车。 在装车过程中,王先生有急事需要离开,看到已经装了一半的货车,他没有多想,遵循上车打款的原则付款后离开了。 可是意外就出现在这疏忽中,当玉米到货时,他才发现,在他离开后装车的那些玉米每车都掺杂着劣质玉米。 他气愤地找到李先生,李先生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1.货源是你同意的,你没有盯到最后,这是你的责任。

  2.关于质量标准,我们没有合同约定,口说无凭,走法律程序也无凭无据。

  3.全款结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任何问题。

  李先生的几条反驳让王先生对自己疏于风险控制有苦难言,也断了再与他合作的念头。

  案例三

  樊野“粮贩子”骗走30余农民玉米款

  今年四月的一天,忻府区公安局接到了解原乡佐池村一位农民的报警,声称自己种的玉米款被骗走了。这位农民语气急促地说,去年快过年的时候,经村里熟人介绍就把玉米卖给了米某,答应好第二天过来送钱,没想到消失了,先前打电话还接,后来干脆电话也不接了。原本计划买了玉米准备过年,没料到这是个骗子,把我准备过年的钱都骗走了。

  接到这一线索,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觉,接下来陆续收到不少农民被骗的举报,于是,刑警队派出以副大队长巩辰勇为首的三人小组迅速展开调查,初步发现这不是一起想象中的经济纠纷,而是一起系列诈骗案,作案者均为一人所为。

  由于受害人涉及忻府区、定襄、五台三地,30余位农民的40余万元玉米款被骗,案情重大,涉案人数多,被山西省公安厅列为2016年省厅挂牌督办案件。局长刘兴平高度重视此案,抽调刑警大队精干力量着手侦破此案。


  近期,忻府区公安局以集中打击“盗抢骗”、“冬安利剑六号”行动为抓手,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诈骗案件发起猛烈攻势。尽管该案受害人多且居住分散,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但是,办案民警不分昼夜奔走在调查的路上。民警们根据相关线索先后调查走访了受害者农户、运送玉米司机、搬运工人、玉米收购商等,经过数月的缜密调查,犯罪嫌疑人米某终于抓捕归案。

  案例四

  给农户的白条达380余万

  2001年,谢某到临泉县张新镇租房进行粮食收购,一干就是十多年。常年的经营加上较高的市场收购价格,让谢某赢得了附近乡镇农民的信任。

  2012年,由于对市场价格把握不准且管理不善,谢某粮食收购生意开始出现亏损。为了维持经营,谢某虚构其在武汉投资拆迁工程数百万元导致资金吃紧的消息,不断拖欠农民的卖粮款,并且许以高额利息向群众筹集资金。谢某没想到,这招居然十分奏效,三年的时间,谢某高息筹资加上拖欠农民的“血汗钱”竟高达300多万元。

  2015年11月,自知“纸里包不住火”的谢某带着家人玩起了“消失”。

  接到报案后,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细致的调查发现,谢某先后向李某、杜某高息筹集资金,加上收购农民粮款“打白条”,数额总计38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207人。

  经过线索分析,民警于近日在天津将谢某抓获。谢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300多万元资金已被其挥霍一空。目前,谢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五

  粮贩耍手段,卖粮一次少了千斤

  荆门市沙洋县的张大妈,昨天家里发生了一件怪事。她卖完粮食之后,发现仓库里的粮食一下子少了五千斤。五千斤粮食也就是50袋左右,这么大一堆粮食,怎么就一下子不翼而飞了呢?

  "昨天晚上一夜没睡,心里急,急得疼。"说起这事,张大妈就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这可是快6000块钱呀!

  这么多粮食放在仓库里是怎么丢的呢?张大妈的爱人金师傅说,这还得从昨天卖粮食说起。

  昨天下午,张大妈和金师傅在回家的路上就碰到一位拖粮商贩。金师傅家里有三万多斤稻谷,从去年一直放到现在没有卖。看到有商贩上门收购,并且价格还不错,他就决定把稻谷全部卖给这位商贩。

  当时谈价格,张大妈夫妻俩还暗暗高兴:“我们拉到街上米厂只一块三角四,这个贩子上门收一块三角五,我们就占了小便宜。”

  谈好价格后,粮贩子又喊来了几位帮手,很快就开始过磅称重了。几个人分工很明确,粮贩子喊来的人负责搬运粮食,粮贩子负责称重,金师傅负责记下每一称的重量,而张大妈就在旁边监督。可等记了三四笔之后,双方就为称得准不准发生了小争执。

  于是,金师傅把记账本给了粮贩子,自己亲自上阵称了起来。每称一笔,他就把数字报给粮贩,粮贩记下后再给金师傅看,两人配合得好像还挺默契,很快一车粮食就装满了。粮贩子按照本子上记的数字给金师傅结了账,开车离开了金师傅家。这时候,金师傅再来到仓库清点数字,这一下他就发现不对劲了。金师傅家里本来总共有310袋,按照买给粮贩子的明细上记载买了141袋,应该还剩169袋,可实际只剩了120袋!

  这就怪了,每一袋稻谷都是在自己眼皮底下过的,怎么就少了几十袋呢?金师傅和爱人仔细回忆了一下细节,结果发现了问题。

  张大妈回忆说:“只要是同斤两的,比如说883,再有个883,他就没写上去,给你看的还是上一个883,根本就没记。”

  原来,是粮贩子在记账的过程中耍了手段。如果连着两次称的数量差不多,他就故意不记在本子上,而给金师傅看的,还是上一次记的数字。

  发现猫腻后,金师傅和爱人立马到村头路口调看监控录像,但是很遗憾监控没有拍下车牌号码。随后他们又拨打了粮贩子留下的手机号码,但是电话根本就打不通。

  昨天晚上,金师傅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开始调查。

  就在昨天,同样也是在石桥镇,还有一位乡亲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乡亲们,卖粮食时,一定要自己记数量,最好是自己和粮贩子两人同时都记,最后对账,数目一致再结账。这样才不会让人给骗了。

  案例六

  卖粮款被骗150余万打水漂

  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21日讯 近日,甘南县巨宝镇红旗、工农等村的村民向记者反映,今年11月10日,他们的150多万元卖粮款被本镇居民张玉良骗走。事情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他们提醒广大农民,卖粮时一定要“不见兔子不撒鹰”,别让一年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张玉良多年居住在巨宝镇,以贩粮为生。今年他声称其战友承包了当地的“永丰公司”,粮农将自家的玉米卖给他,他给卖粮户打个条子,再将玉米卖给“永丰公司”,结算时可比市场高2分钱。不少农民轻信了他的谎话,也贪图那2分的高价,纷纷将粮食卖给他。11月7日,张玉良又将7户粮贩手中的“白条子”要来,承诺3天后就会把卖粮款给他们。但张玉良并没有将所得卖粮款还给卖粮户,而于11月10日逃跑,至今下落不明。

  新华村村民高学平说,他家的6万斤玉米是直接卖给张玉良的,共计3.72万元,全部被张玉良卷走了。他家今年共租了50亩地,种子花了1万多元,钱大多数都是“抬”的。他的父亲身体不好,母亲是聋哑人,女儿眼睛失明,本打算用卖苞米的钱带女儿到大医院看病的。

  红旗村村民郭杰说,他将自家共计3.4万元的粮食卖给了粮贩王某;随后,王某将粮食卖给“永丰公司”,卖粮款共计12万元,并将“白条子”交给了张玉良,结果两人都被骗了。

  粮贩子黄宝良说,张玉良和自己一样同是粮贩子,都在农民手里收粮食。钱先赊着,等卖了粮食再给农民钱,他们从中间赚取差价。只因张玉良有关系,就把自己卖粮食的“白条子”共计21万元交给了张玉良,结果导致被骗。

  粮贩子们说,他们在“永丰公司”那得知粮款已被张玉良取走后,曾自发组织起来轮番跟踪张玉良。11月10日早上,粮贩曹国喜和周明在张玉良家门外监视时发现,一辆无牌照的黑色别克轿车来到张玉良家。凌晨4时许,张玉良驾驶车牌号为吉J14372的“五征”农用六轮车离开家,逃跑过程中将一农户家的一头奶牛当场撞死。随即他们将张玉良携巨额卖粮款逃跑的事情告知各位卖粮户,并报了警,被撞死奶牛的农户也报了警。

  据受害村民们统计,被骗的粮农约50多户、粮贩7人,被骗款约150万左右。

  案例七

  一伙人上门“高价收粮”,马上过秤付现金

  2012年又是一个丰收年,但湖北石首市桃花山镇鹿角头村农民易某望着满仓的粮食却犯了愁,8亩地至少可卖5000公斤稻谷,将粮食运出去路途远,将粮食卖给上门的贩子价格低,不甘心。就在易某发愁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他家门口。骑车的人姓陈,本地人,他先开口:“老易,这是外地来收粮的老板,你家稻谷如果要卖,马上过秤装车付现钱。”易某询问了收购价挌,比其他粮贩每百斤高几元钱。上门出高价,又有本地人引荐,更何况在家门口不怕粮贩耍手段,易某乐呵呵地答应了。很快,2辆农用车开到易家门口,车上下来五六个人,易某借来磅秤,有的称秤,有的当搬运工,易某见称秤的每秤一笔就记一个数字,他也拿个本子记下准备对账。谁知刚记了几笔,一个搬运工说腰扭了,躲到一边休息去了,称秤的人便要易某顶替,并答应付搬运工资。易某见称秤人每笔都叫他看,而且斤两非常足,当搬运工又有钱赚,便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当所有的稻谷装完后,粮贩子当着易某的面将总数统计出来,共4103.5公斤,包整数4110公斤,该付的钱零数也包了整数,还另付了20元搬运工资。只是记每秤的数字,粮贩不肯给易某。收拾粮仓时,易某越来越不踏实,自己为装稻谷买了80个编织袋,每个编织袋可以装65公斤,就是5000公斤以上,而自己8亩田留足口粮后也能卖5000公斤以上,而现在才卖了4000多公斤,怎么算都少了1000多公斤。秤是自家秤应该没问题,每称一笔虽然自己没记,但亲眼看粮贩记了,应当没有问题,但就是不对劲。村民们一碰头才发现“好心人”有猫腻几天后,易某在村里聊起卖粮食的疑惑时,没想到在场的几个人纷纷附和,原来卖粮食给这伙粮贩的人,都有与易某一样的纠结。警惕!这些卖粮贩子那么多“坑”,农户卖粮可要小心了另一名村民说,他卖了7380公斤,至少短了1000多公斤。他回忆,蹊跷点在于,他坚持记每秤零码(第几秤),粮贩子便放下自己的零码单,用他的记,计完总数后,粮贩子不但撕走了他写在本子上的零码,而且连后面两张空白纸也撕走了,现在想他们是怕留下破绽。当这伙粮贩子到村民周某家收粮时,周某恰巧不在家,老伴找来亲戚帮忙卖粮。这个亲戚虽然没有记零码,但每秤必看,并要亲眼看他们写在纸上才罢休。这时,粮贩子拿出钱让女主人去割肉买菜,称要在这里吃饭,同时支配那个亲戚帮助抬上抬下。临走,这些粮贩不但没有留下吃饭,而且大度地给周家亲戚20元“帮忙费”。事后,老周盘算发现8000多公斤稻谷至少短缺1500公斤。李某家开有小卖部,也算见识广的生意人。当粮贩子上门时,她坚持用自家的本子和笔记码。不一会,粮贩子不知为何争吵起来,其中一个折断了李某的笔,开始拿出自己的笔记账。事后李某断定,粮贩的笔或许会消字,她家也少了近千公斤粮食。

  案例八

  天长这个粮贩子不得了,敢坑害老百姓(46.07 +1.19%,买入)血汗钱

  为了弥补自己企业的亏损,弥补公司账目上的窟窿,天长一企业老板将黑手伸向了老实巴交的农民,坑害农民的血汗钱。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对天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专门从事粮食收购的生意,近几年来生意不景气,亏空了不少。从2008年起,被告人李某某就在收购粮食的过程中,以其收购粮食、修建粮库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一分到一分五厘不等的利息为条件,动员他人将资金存入其处供其使用,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累计向周围群众及粮农52人吸收资金300余万元,且被告人李某某近几年拖欠附近184户农民借款及稻谷、小麦款180余万元拒不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自己不具备吸收存款资格,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出具凭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社会金融秩序,金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案例九

  通辽农民被骗28万元粮款!

  奈曼旗警方日前侦破一起诈骗案,将以赊购为名诈骗6户农民28万元粮款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农民,进行农粮交易时谨防合同诈骗,以免一年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2015年8月初,奈曼旗新镇某村村民师某报案称,当年2月,辽宁省本溪市的李某通过亲属介绍,以赊购的方式收购了他价值3.8万余元的玉米。然而,玉米被拉走后不久,李某便再也联系不上了。

  办案民警说,师某报案不久,陆续又有5户村民报案,都声称被李某以同样的方式骗走了价值不等的玉米。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间,李某来到奈曼旗收购玉米,他承诺收购价会高于市价,但需要先收货,然后“过几天就付款”。

  经过熟人介绍,李某获得了师某等6户村民的信任,先后赊收了这6户村民共计28万余元的玉米。然而,李某将赊收来的玉米转卖牟利后便关机逃跑,根本没有向这6户村民支付玉米款。

  为了尽快挽回被骗群众损失,防止案情进一步扩大,奈曼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李某进行追逃。

  但由于李某行踪不定,给警方追逃工作带来困难。今年9月,警方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掌握了李某的行踪,并于近期在本溪将其抓获。归案后,李某对其以赊购的方式骗取师某等6户村民价值28万余元玉米款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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