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沪监管浦处字[2016]第1502016908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被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000元。
沪监管浦处字[2016]第1502016908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酒石酸”,经查该糖果的实际成分中未含有“酒石酸”。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第125条第1款第2项对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没收违法所得234.96元;并处罚款15000元。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