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江苏湖塘某超市销售“青花瓷”侵权赔偿1.3万元

时间:2016/9/27 16:05:41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市多家小超市和小店业主因销售带有“青花瓷”标识的白酒,被北京青花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武进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武进法院对其中一起作出了判决,湖塘某超市被判侵权,赔偿1.3万元。

赵某在湖塘经营一家小超市。今年上半年,一向老实经营的他被告到了武进法院,称他侵犯商标权。原告是北京青花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称在其店里发现了一些“青花瓷”白酒。该公司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他们是“青花瓷”商标权人,享有“青花瓷”在白酒类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而赵某所售的这些酒的生产、销售均未获得他们许可,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他停止侵权并赔偿数万元损失。

赵某大呼冤枉,称他并不知道青花瓷酒侵害原告的商标权,再说,这些酒售价只有几十元,利润只有几元,索赔数万元也太高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超市销售的酒在其外包装及酒瓶显著位置标注“青花瓷”,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且这些酒所标注的生产商经工商登记查询不到。超市作为专业零售商,对自己销售的商品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负有谨慎注意义务,而其未能证明已尽到注意义务,故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故判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赔偿1.3万元。

据了解,最近,武进法院受理了一批同类案件,被告多为小超市、个体工商户,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审理中发现,这些商贩进货不规范,没有对商家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进行审查,部分甚至销售三无酒。事实上,酒类产品属于特许经营范围,进货、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


相关搜索: 青花瓷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