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定点,却私自从事生猪屠宰销售,没有检验检疫,还私刻检疫印章应付市场检查……今年8月13日凌晨,市畜牧局联合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查处了位于荷花街道杨家弄村的一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本报8月22日报道)。9月5日,该窝点经营者何某根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即将进入司法程序,这是我市因私屠滥宰被刑拘的第一人。
在当天的突击查处行动中,何某根趁执法人员不注意,翻山墙逃脱。就在执法人员对何某根的违法行为搜集证据时,何某根慑于法律的威严,于9月5日上午向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何某根存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昨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这也将是我市私屠滥宰生猪入刑的第一人。”据执法人员介绍,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对私屠滥宰行为也有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以往的一般私屠滥宰行为,只能给予行政处罚,现在从以罚代刑向入刑过渡。”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下来,我市还将持续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一旦发现顶风作案者将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