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8月31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行动中,重点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在2016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以中小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结合学校食堂自查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同时,加大监管,规范整治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加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单位及严管街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通过加强监管、宣传教育等手段提升量化分级等级,严管街上所有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至少达到B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