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6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5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其中,不合格3批次,合格47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介休家家利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太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居来香小磨香油中酸值(KOH)超标;平遥县柱柱水产便利销售的标称为祁县昭馀香油厂生产的芝麻油中苯并[a]芘超标。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为太原市小店区王老七熟肉店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威特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烟熏火腿(西式火腿类)中菌落总数超标。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级食药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