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现在对食品的处罚会这么严,这次教训太深刻了!”5月26日,柘荣县一啤酒批发商行的经营者袁先生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5万元的罚单时,深有感触地说。据悉,连日来柘荣县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针对批发商行、大型超市和餐饮店经营销售过期食品,在一个月内接连开出3份罚单,且罚款金额都在5万元,快出手、零容忍,以“四个最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批发企业销售过期啤酒?柘荣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发现某促销啤酒中夹带不同品牌的过期啤酒,并在周边另外2个食杂店同时发现。通过查验供货凭证溯源,该局发现是某批发商行将超过保质期限的啤酒混搭后批发销售。执法人员对该批发商行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根据柘荣县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后续该局还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大型超市卖过期大米?接到消费者投诉,执法人员在某大型超市现场查扣超过保质期限的大米共27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此外,市场监管局对某餐饮店使用多瓶过期调味品,处以5万元罚款,在当地食品经营行业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据办案人员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执法人员除了要没收这些物品,对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还要对经营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1万元的,则处10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一定要定期检查自己的货架上的食品,及时下架过期食品;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