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电见习记者石飞记者今天从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分局获悉,近日,该局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侦破该市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
3月15日,工贸园区公安分局接报:汉庄镇大堡子村有多名群众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接报后,分局及时出警处置。经查:2016年1月,犯罪嫌疑人施某在汉庄镇大堡子街新开了一牛肉食馆,期间使用亚硝酸钠加工牛肉使肉色更加鲜亮。3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按照施某的安排,将事先购买的亚硝酸钠添加到正在烹饪的牛肉锅中,随后,将加工的熟牛肉分别销售了给受害人赵某某、段某某等,导致7人食物中毒。接报后,保山市公安局立即抽调社会治安管理支队、法制等部门民警成立工作组,深入工贸园区指导案件办理,要求及时破案,迅速消除隐患。工作组一方面积极开展案件侦办,另一方面主动与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协调,推动案侦迅速开展。
4月中旬,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51000元的行政处罚后,将案件移交工贸园区公安分局。经过工贸园区公安分局全力侦办,5月1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规定,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石某、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