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固镇县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16年3月4日,固镇县局经侦大队接到固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称,固镇县居民吴某在经营小餐馆期间,擅自使用含铝的“钻星”牌香甜泡打粉用于加工生产包子对外销售。经侦大队民警随后展开调查,在吴某经营的餐馆内现场查获尚未使用完的8.5袋“钻星”香甜泡打粉及部分已加工好尚未销售的包子,并于当天下午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吴某加工生产的包子中铝残留量为63.8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泡打粉的主要成分系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俗称“明矾”),长期过量食用易导致记忆力减退、骨质疏松等。经查,2015年8月份以来,吴某在明知国家明令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情况下,仍使用泡打粉加工包子出售给顾客食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