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季食品安全,沁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春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生产流通股根据沁水市场情况,制定监管措施,以县城为中心,辐射6个基层监管所(站)为网点监管区域,重点针对流通领域食品批发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农村市场等五个环节加大指导、查处力度。
整治活动将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流通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依法查处,坚决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办糊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