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该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
为了广泛宣传《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汾阳市食药监局多措并举,在汾阳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摘要)》,并印发了1000份资料发放到广大监管对象和市民手中,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的知晓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进一步营造全民共创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记者曹永亮通讯员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