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夏庄镇青埠岭村一家无证生产加工点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地面没有硬化、天花板不能防尘,卫生环境较差,原辅材料堆砌在院子里,缺少保存产品所需的制冷设备和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整体生产场所狭小,生产环境无法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经调查,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下擅自生产烘干的海带丝,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生产设备、生产车间进行查封,同时还查封了其库存的400箱烘干海带丝及部分海带丝原料,并开展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