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22日讯(记者 侯洪斌 通讯员 张军伟)近日,烟台市民迟女士从韩国旅游回来,带了几盒香蕉奶,在入境时被扣下。无独有偶,迟女士的妹妹从韩国回来带了几盒化妆品,也在入境时被扣下……从境外归来,哪些东西能带,哪些东西不能带,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做了解读。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检科张科长介绍,根据农业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禁止携带入境的产品名录包括:动物及动物类产品,包括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非罐装的燕窝,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都不能携带入境;植物及植物类产品则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木等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另外根据质检总局160号令的相关要求,未经审批的特殊物品,包括生物制品、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同样禁止入境。对于携带自养宠物入境的要求是:每人限带一只,还需要宠物主人提供输出国检疫官方出具的健康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然后居家隔离30天。如果宠物属于工作犬,例如导盲犬、搜救犬等,主人则可提供相应专业训练证明,则可免予隔离检疫。对这些产品的检验检疫是出于对国内生物安全的考虑,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入,保护人体健康。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国旅游应提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携带禁止入境物品被扣,而给个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