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网店订制食品不能随便卖

时间:2015/11/25 9:51:42 来源:武汉晚报

网络点餐送外卖、网店销售私家秘制食品……近年来,这类餐饮行业新兴业态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带来食品安全隐忧。昨从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获悉,初次亮相的湖北省首部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网上售卖食品、外卖餐饮店都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接受食品安全监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昌海对该条例草案做出的说明中特别提到,无实体店铺经营管理、对外配送食品、餐饮废弃物处理等现实问题,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近年来这方面的投诉居高不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加强食品安全地方立法。

为此,条例草案具体规定,利用互联网、邮购等无实体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相关资质。经营者应当以便于消费者识别的方式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

网上订餐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不少市民发现,不仅食品制作过程心里没底,有的送餐员直接提个塑料袋就把食品送来了,感觉不靠谱。对此,条例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外配送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专用封闭工具配送食品,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利用互联网、自动售货机、邮购、电视电话购物及其他无实体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未在明显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未按规定对外配送食品的,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给予处罚。(武汉晚报记者夏琼 通讯员朱博)


相关搜索: 自制食品 外卖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